2014/04/30

尋房記 / 四月

尋房記(四十二): 2014年4月4日
最近兩星期我的心情都有點七想八下,總擔心我們現在選擇買的單位,會不會偏貴了又或是根本太少不夠住呢? 偶爾看到其他樓盤廣告,就有點不確定。或許我們之前就應該耐心的再多等一會,多看幾間才決定?

雖然從來沒看到一間是strictly better的 -- 也就是在價格、大小、間隔、地段、位置、泊車位、採光度,都統共比現在這家好的,真的沒看到。有些統統都好一點,但稍貴兩萬,又或是價錢差不多,多幾十甚至一百呎,但浴室廚房沒窗,又沒車位,當然也沒閣仔啦... 但心裡還是很不踏實,總是好怕,害怕有天看到一間價錢差不多,但甚麼條件都比我們挑的好...

直到今天看到一間,剛剛售出的,價錢跟我們挑的一模一樣,各條件跟我們那間也差不多,呎數相近、有車位、在寧願的小區、到輕鐡站也是約5分鐘路程,而且看來還新淨一點,又不用花錢拆牆!!!! 天啊天啊天啊... 我。好。想。賞。自。己。兩。大。巴。掌。啊...

呀,且慢,咦,全屋就只有兩扇窗(現在那裡有五扇!),而且,那是地下啊。而且,er... 細細聲講,那單位在對岸,雖然平心而論那區跟我區治安名聲差不多,不過呢... er... 隔了河,傳統上是差少少囉... 所以呢。算啦。先不用打自己兩巴掌啦。

尋房記(四十三): 2014年4月13日
又有點煩了。其中一個search result 說住址附近0-25米曾建有油站,地下可能有油缸,所以有可能是contaminated land. 我們不擔心甚麼健康風險 — c’mon, 整個東倫敦沿泰晤士河的部份,以前大都是船塢碼頭,避得幾多呢? — 但若將來被證實是contaminated land,就會影響物業價值。問過一些朋友,部份人原來沒有細心留意律師準備的search results,又或是對這種現在沒被確認的風險視而不見。究竟是我們太小心太煩還是別人太沒所謂呢? 不過,屋苑落成廿多年都沒人說過半句,現在或將來忽然被查被證實有污染的機會有多大呢?

尋房記(四十四): 2014年4月22日
為了那房子,跟S君吵架了。好累。>_<...

尋房記(四十五): 2014月4月24日
其實已經可以去簽約成交了,但埋門都係要有枝節。好X煩呀呀呀呀呀…我覺得對方在騙我們,明明說好願意在成交後即遷往短期住宿,讓我們能在短期內交吉的,但現在卻說因為賣家是教師,沒時間搬屋! 要一直等到六月初。但之前他們的律師好像不慎的漏了口風,說他們想等另一邊成交後才決定交吉日期...! S覺得對方的理由可以接受,但我說他們根本就是想等自己另一間房子買好以後直接搬過去,省卻一筆租樓錢和多搬一次的麻煩。S說就算這樣,也可以理解,又說可能因為律師做事這麼慢,他們錯過了租短期住宿的機會云云... WTF? 我不是不能理解,只是不能接受。答應的事不做就是不對。而且律師做事這麼慢,主要的因為他那邊的律師做得慢,我們這邊早就弄好,只是他們那邊要三催四請,怎可以又要我們承擔這責任? 我就是不服氣。如果早早跟我坦白說清楚,我或許不會叫我爸媽這段時間過來。莫非真的叫他們趁我學期尾趕功課忙著溫習的時候來照顧我嗎?! 早知這樣我就請他們夏天或秋天才來,那我能多陪他們去走走玩玩嘛。:(

尋房記(四十六): 2014年4月26日
莫非真的是天意? 在這個心大心細的時刻,傳來了這個消息... 

原來要拆那半道牆比想像中煩。雖然合法,但原來地契中有寫明任何改動必須得到業主法團的批准。之前發了電郵去問,今天終於收到回覆! 他們說,若要申請更改,要先找建築師畫則,再找土木工程師設計,最後交給他們批核! 好驚訝。因為我們最先對這單位有興趣的一大原因是因為它的freehold,以為freehold就沒有地主的諸多制肘,或忽然狂加管理費... 誰知後來才知它的所謂freehold其實是share of freehold,地權由全個屋苑41戶人共分,再後來才明白真正的情況是,freehold由一間有限公司所持有,公司股份由41戶人持有,所有業主在買樓時就自動成為股東... 所以,雖說是freehold,但實際上你想在家裡拆牆,也要得到其他居民或最少大部人的認可才可以!!! 這樣又建築師又工程師的,拆一幅牆可能要一萬幾千磅! 太不划算,我絕對不想付。但若牆子不拆,那間隔真的很不好用...  而且,原來lease有寫明只能鋪地毯!!! 雖然換了地板他們也不知道,且那單位下面是車房,估計換了地板下面也不會有人投訴好吵,但,我就是不安心。為甚麼花這麼多錢買一間房子,還不能光明正大的佈置裝修自己的家? 反倒要像做賊一樣怕犯規怕被罰呢...

尋房記(四十七): 2014年4月28日
買得委委屈屈,或許不如不買? 又,天下經紀一樣黑。以後,除了保險經紀和健身教練,另一類讓我戴有色眼鏡去看的職業,叫地產經紀。簡單交代一下: 我們對於他們不能按約定盡早交樓且要拖上一個多月甚為不滿,於是說我們還沒準備好簽約。經紀的反應是,如果我們不在24小時內答應簽約,就會再將屋子放到市場上。又說,以現在的市道,他們不愁沒買家囉... 嘩,這完全是威脅! 明明是他們不守約定,但他們只以一句「賣家實在沒辦法在六月初之前搬家」就混扯過去!!

好明顯,他們覺得現在我們一定會屈服,不買這間就買不到房子了,傻的嗎? 這個市道,哪有人為了要多等六星期就不買房子呢... 不過,他們應該沒想到,係,這名女子真是傻的。

尋房記(四十八): 2014年4月29日
一個字: 癲。昨天才跟我們說,若24小時內不簽約就把房子放回市場上,今天經紀就說,已經有另一名買家喎,而且出價比我們的高,所以就算我們現在回覆說願意立即簽約,他也要詢問賣家,問他們還願不願意賣給我們,還是會考慮賣給更高價的買家。

我對經紀這樣做覺得好反感。不是說讓我們24小時內回覆嗎? 我們還沒回覆,就已經有另一位買家? 說真的,我不相信。就算是真的,也不會影響我們的決定。大佬,現在不是排隊吃拉麵,看到哪家人多就要排,不排就好蝕底怕執輸一樣。

尋房記(四十九): 2014年4月30日
決定了。那房子決定不買了。我想,這該是合理的決定吧。若在簽約一刻還不能決定要不要買,那最好還是不要買吧。要猶豫的事,或許還是不要做。再換個角度,不買這房子,最壞最壞的情況,不就是樓價再升呀升呀升,我們在這附近買不了樓。但,大不了就是搬到遠一點的zone 4-5的地區,或是繼續租房子,又或是搬去其他城市囉。這總比勉強買了不喜歡或跟預期有差距的房子,然後整天後悔好吧? 反正,樓市會不會再升,誰也說不準。若買房以後跌一二十個巴仙,房子又不是我喜歡的,賣又賣不掉,換又沒法換,我想我會好難過。

本區房價又在過去兩個月間升了一點。雖無至於不能負擔,但能買到的,也就是小鞋盒的大小而已,且一定不會是freehold的。S君深深受過leasehold之苦,我嘛,經過這次後也覺得自己真的不想住太小太小的房子... 或許下次我們會考慮看其他區的獨立屋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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