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06/25

犠牲

對我來說,伴侶間最不應該做的事,是數算自己為對方「犠牲」了幾多。

簡單來說,無論我們做甚麼事,總會有代價。你吃粉絲吃得飽飽,再也吃不下魚翅,那就是一種代價。

但我這種味蕾不發達的平民,的確是真心喜歡吃粉絲,就算送錢上門也不願吃魚翅,那麼吃粉絲自然是一件讓我快樂的事,哪來甚麼犠牲呢?

與其說是犠牲,我寧願說是放棄,又或者更正確一點說,是選擇。

當然我不會天真的以為自己和伴侶沒有為對方放棄過甚麼,有時夜深人靜時,想到自己因為這關係而沒有做到、未能做到或不能做到的事,連自己也會嚇一跳。但再想想自己因為這關係而已經做到、可以做到或將會做到的事,就不禁會心微笑。再選一次,還是會選這條路的。

人只有一個身體,每天也只有廿四小時。當我們緊緊抱著一堆東西,雙手哪能再拿別的東西呢。這不是正常不過的事嗎? 享受手上已經有的已經夠忙,為甚麼還要顧念地上那些你心甘情願放棄的東西呢?

為甚麼要跟伴侶說「我為你犠牲了甚麼甚麼... 我原本可以這樣那樣...」呢? 是因為後面那句潛台詞「我為你犠牲了這麼多,為甚麼你不能為我犠牲呢」嗎? 你希望提醒伴侶自己作過甚麼「偉大的犠牲」後,他或她就會立即感動投降,覺得自己沐浴於幸福的愛河中,甘願放棄自己的想法和立場,對你言聽計從,甚麼都依你嗎?

如果相愛的背後、相處的真相,原來就只是一種交易,「犠牲」是交易的工具或控制對方的籌碼,那未免太過醜陋,太過可怕。

我覺得,若有一天我們真的在數算自己為對方犠牲了甚麼時,就是要好好面對現實,想清楚大家還應不應該再一起走下去的時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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